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
1、广西碳酸钙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(培育基地)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科学决策机构,由国内外同领域的知名专家组成。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,副主任2名,委员17名。
2、学术委员会委员由贺州学院聘任,实验室所在贺州学院研究人员不超过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。
3、学术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,每次换届应更换三分之一以上委员。
4、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:
①对实验室的发展方向、总体目标、具体任务提出建设意见,做出决策;
②审定开放课题基金指南和审批开放课题基金申请;
③评议实验室的研究成果;
④评估实验室固定人员的科研进展及研究成果;
⑤听取和审议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;
⑥审查和建议实验室有关的主要学术活动;
⑦通过讲学、短期工作、互派研究人员等多种形式支持实验室的研究工作。
5、学术委员会工作方式:
①每年召开1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;
②每年进行1次开放课题评审;
③学术委员会主任在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;
④平时使用各种通讯方式与实验室保持紧密联系。
6、学术委员会遇事需要形成决议时,在发扬民主、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,决议以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。
7、实验室遇有学术方面的重大决策时,应报请学术委员会审议,征求学术委员会的指导意见。
8、实验室应为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方便,通过各种方式,为学术委员会了解实验室的工作创造条件。
9、学术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,支持实验室的工作。因工作需要,实验室可报请学术委员会主任和湖北工程学院批准,对学术委员会组成进行调整。
10、实验室负责组织学术委员会的换届聘任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