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室管理

友情链接

中国材料研究学会
中国环境科学学会
中国复合材料学会
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
中国粉体技术网
贺州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
实验室管理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实验室管理 >> 正文

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

2018年10月17日 13:29  点击:[]

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

 

1、广西碳酸钙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(培育基地)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科学决策机构,由国内外同领域的知名专家组成。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,副主任2名,委员17名。

 

2、学术委员会委员由贺州学院聘任,实验室所在贺州学院研究人员不超过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。

 

3、学术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,每次换届应更换三分之一以上委员。

 

4、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:

 

①对实验室的发展方向、总体目标、具体任务提出建设意见,做出决策;

 

②审定开放课题基金指南和审批开放课题基金申请;

 

③评议实验室的研究成果;

 

④评估实验室固定人员的科研进展及研究成果;

 

⑤听取和审议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;

 

⑥审查和建议实验室有关的主要学术活动;

 

⑦通过讲学、短期工作、互派研究人员等多种形式支持实验室的研究工作。

 

5、学术委员会工作方式:

 

①每年召开1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;

 

②每年进行1次开放课题评审;

 

③学术委员会主任在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;

 

④平时使用各种通讯方式与实验室保持紧密联系。

 

6、学术委员会遇事需要形成决议时,在发扬民主、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,决议以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。

 

7、实验室遇有学术方面的重大决策时,应报请学术委员会审议,征求学术委员会的指导意见。

 

8、实验室应为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方便,通过各种方式,为学术委员会了解实验室的工作创造条件。

 

9、学术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,支持实验室的工作。因工作需要,实验室可报请学术委员会主任和湖北工程学院批准,对学术委员会组成进行调整。

 

10、实验室负责组织学术委员会的换届聘任工作。

 


上一条:实验室运行管理办法

关闭

中国材料研究学会 |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|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 |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| 中国粉体技术网 | 贺州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

广西碳酸钙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

地址: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潇贺大道3261号  邮编:542899    电话:0774-5697009